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29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》(教基一〔2016〕3号),适应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,实现普通高中装备配备规范化,省教育厅近日印发《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(2021年版)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
《规范》是在2006年《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(试行)》基础上修订形成,按用途分为普通教室、实验(功能)教室、学科教室、个性化学习区域、公共教学区域、办公和生活区域、信息化系统设施等七大类51个项目,各项目主要包括指标设置、建设要求和设备配备等三个部分。
《规范》的实施对于“十四五”期间满足我省普通高中各类教育教学活动需求,确保普通高中走班教学稳步开展,新课程开齐开足。为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,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。
皖教基〔2021〕26号-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(2021年版)(试行)》的通知.pdf
安徽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(2021 年版)(试行).pdf